简阳市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 简财采〔2023〕27号

简阳市 2023-05-17 00:00:00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机关在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在简阳市林长制公示牌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178中存在违法行为,现就发现的问题责令你公司进行整改。

一、采购项目情况

 2022122日,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该项目采购公告,获取该项目采购文件时间为2022125日至20221212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1221日,开启响应文件时间为20221221日,评审时间为20221221日。2023113日,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该项目终止公告采购需求发生调整,现终止采购活动。其采购需求发生调整具体指本项目林长制公示牌技术参数清单的版面规格、材质。

2023117日,成都启行广告有限公司向你单位提出质疑,你公司于2023118日签收邮件后,于202329日作出了质疑答复,超法定质疑答复期限。

二、发现的问题

1、本项目已完成磋商程序,但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公示磋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办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二十九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的规定。

2、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质疑答复的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的规定。

三、整改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等规定,现责令你公司立即整改,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报告报送至本机关。

                 

简阳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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