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
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
地 址:
被投诉人1:
地 址:
被投诉人2:
地 址:
投诉人四川聚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服泸州鲲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 1月9日就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田径场跑道塑胶面层和运动场附属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502202200009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月1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我局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
投诉事项2:
二、调查情况
针对投诉事项及其事实依据,我局依法向被投诉中标供应商四川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投诉代理机构泸州鲲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送达《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依法向相关检测机构送达《关于商请鉴定有关情况的函》,函证投诉事项;依法调阅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现已审查终结。
三、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涉案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