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泸江财采〔2023〕24号)

江阳区 2023-05-16 00:00:00

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

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

四川聚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址: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海潮镇高店街二段16

被投诉人1

四川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址:

成都市青羊区大墙西街331282806

被投诉人2

泸州鲲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504

 

投诉人四川聚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服泸州鲲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19日就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田径场跑道塑胶面层和运动场附属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502202200009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11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我局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

项目中标第一候选人采用的项目货物供应商资质涉嫌造假

投诉事项2

项目中标第一候选人采用提供的相关货物检测报告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调查情况

针对投诉事项及其事实依据,我局依法向被投诉中标供应商四川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投诉代理机构泸州鲲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送达《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依法向相关检测机构送达《关于商请鉴定有关情况的函》,函证投诉事项;依法调阅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现已审查终结。

三、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涉案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

20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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