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
一、项目编号:N5133282022000012
二、项目名称:2023年甘孜县青稞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长宁县东远农资经营部
住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高铁新区瑞鑫世纪城
被投诉人:甘孜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住所:甘孜县东大街
四、基本情况
长宁县东远农资经营部不服四川城睿杰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就2023年甘孜县青稞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3282022000012)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3月2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要求予以补正。)本机关于2022年4月8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采购物资不清晰
投诉事项二:农药参数变更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均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甘孜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