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甘财采管〔2023〕16号)

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 2023-05-15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33112023000023

二、项目名称:甘孜职业学院一体化净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南昌胺玥诺工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新溪桥路新二区36栋1单元101

被投诉人1

:甘孜职业学院

住所:甘孜州海螺沟景区南磨大道1号

被投诉人2

:四川标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8号西城国际B座60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南昌胺玥诺工贸有限公司不服四川标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甘孜职业学院一体化净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3112023000023)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4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410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

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1

供应商成都浊碧澄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1、一体化净水器(包括安装基础)2、PAC加药设备3、设备间电源配电箱4、轴流风机控制箱5、卸料泵控制箱(型号1)6、卸料泵控制箱(型号2)7、排水排泥池潜污泵控制箱8、无人化运行管理系统9、排水排泥池10、污泥处理装置11、流量计井12、设备间”制造商成都浊碧澄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不是生产企业,没有生产经营范围,品牌规格型号为三无产品,没有行政许可,没有资质,连最起码的涉水卫生许可证都没,国家认证的3C认证证书也没有,明显的虚假响应招标文件。虚假响应,应按废标处理。

投诉事项

2

供应商成都浊碧澄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不锈钢水箱(包括安装基础)制造商四川东方和源供水设备有限公司不是生产企业,没有生产经营范围,品牌规格型号为三无产品,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提供虚假响应招标文件。虚假响应,应按废标处理。

投诉事实依据:

关于投诉事项1,成都浊碧澄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1、一体化净水器”涉水卫生许可证行政许可未有,“2、PAC加药设备3、设备间电源配电箱4、轴流风机控制箱5、卸料泵控制箱(型号1)6、卸料泵控制箱(型号2)7、排水排泥池潜污泵控制箱”国家强制性3C认证没有,而且配电箱关于电线电缆的行政许可未有。

关于投诉事项2,供应商成都浊碧澄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制造商四川东方和源供水设备有限公司根本就不符3.5其它要求里的内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投诉事项1、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3515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