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财政局
责令整改通知书
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我局收到邻水县2023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6232023000010)检举信,经调查查明:你单位在2023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簿项目采购活动中未按规定时间公告政府采购合同。
以上事实有“检举信”、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信息等予以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七)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将整改情况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交到邻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特此通知。
邻水县财政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