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财政局
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
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通江县涪阳中心卫生院、四川欣众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服四川欣众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就通江县涪阳中心卫生院CT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9212023000023)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4月28日向我局邮寄投诉书,我局于2023年5月4日收到该投诉书并予以受理。
投诉审查期间,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向我局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我局于2023年5月6日收到《投诉撤销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特此告知
通江县财政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