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3000039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试点病虫害防控药剂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敖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科名村上场口村民小组
被投诉人1: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宜宾市叙州区金鱼井街20号
被投诉人2:宜宾欣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26号(市建行旁华肤医院6楼)
相关供应商:四川戎翔智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开展情况:宜宾欣华招标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2023年3月10日开标,共有18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经专家评审,8家供应商通过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进入最终报价环节,经采购人确认后,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四川戎翔智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敖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不满意宜宾市欣华招标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就案涉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3月2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于2023年3月28日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2023年4月3日收到投诉人补正后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3年4月3日依法予以受理,并于2023年4月6日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被投诉人于2023年4月11日向我局提交了投诉事项相关情况说明。
投诉事项一: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标供应商四川戎翔智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购买社会保险,属于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二:根据公示小微企业声明显示史迪克生物科技(河南)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45.63万元,农药生产企业的资产总额不可能这么低。
投诉事项三:该项目要求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2022年以来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据我公司了解,浙江威尔达化工有限公司和史迪克生物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没有合格检测报告。
投诉事项四:经查询四川戎翔智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中标的江油市2022年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工作项目,显示浙江威尔达化工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数据为中型企业,在本项目中数据却属于小型企业且数据也不相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驳回投诉。
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