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南财采〔2023〕21号)

南溪区 2023-04-24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15032023000005

二、项目名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配置标准课桌椅学生床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宜宾红天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民主路108五粮液经贸大厦壹楼

被投诉人1: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仁和路鼎仁国际商贸城A222

被投诉人2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洗脚田(党校内)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223日,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全区义务教育学校配置标准课桌椅、学生床(第二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5032023000005招标公告2023316日,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标工作2023322日,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

投诉事项1:投诉人在现场清楚看到拆封的9个供应商样品和小样中,有供应商样品桌面无挡条,有供应商样品升降立柱单排孔,有供应商样品桌、椅脚无倒勾设计,有供应商桌面靠近胸前坐立方向无内弧造型设计,这些都是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样品要求的,不应该参与评分环节。现场肉眼可见样品合格能参与评分环节的供应商没有8家,而本项目中标结果中标评标情况表中显示有8家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我公司投诉本项目在样品检查时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对样品的要求来检查样品,致使我公司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

投诉事项2:我公司招标文件中载明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投标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及产品彩页资料,在评标情况表中我公司的技术指标及配置得分却只得了17分,严重侵害了我公司利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

                             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

                              20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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