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财政局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项目编号:N5116232023000004
二、项目名称:第九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功能区设备采购(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扬州良恒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曹甸镇李沟村四组
被投诉人1:邻水县第九幼儿园
地址:邻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兴路1号
被投诉人2: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扬州良恒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不满意邻水县第九幼儿园对“第九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功能区设备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6232023000004)”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3月22日向我局递交投诉书,我局于3月22日收到,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
中标单位四川天忆通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品牌不存在,属于提供虚假品牌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2:
中标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声明。
投诉事项3:
中标单位提供的仿真草坪检测报告有可能为虚假检测报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所述,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3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邻水县财政局
2023年4月21日
免责声明:本网站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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