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在“中国招标采购信息网”对四川勇争广告有限公司质疑事项进行网上答复,不能证明已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的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之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二)对质疑不予答复......”之规定,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
同时,你公司要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改正报告报送我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单位:富顺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地址:富顺县富世街道顺城街318号
联系电话:0813-7101851
富顺县财政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