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荣边镇人民政府:
我局在2023年4月对各单位在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示进行了检查,现将相关采购项目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
一、整改事项
未依法进行合同公告。
二、整改要求
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后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行为,并在收到本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报自流井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若你单位未彻底改正,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再次发生类似问题,我局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自贡市自流井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