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
乐市财政采〔2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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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财政局
责令整改通知书
四川昀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2〕32号)工作要求,我局对市级有关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根据反馈检查结果,发现你单位在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睡眠监测及物理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101202100072)中,存在以下问题:
评分明细表中评审因素的设置与项目采购需求无关。以响应文件的规范性作为评审因素进行评分,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并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报告报市财政局。
乐山市财政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