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阿县财【2023】44号)

阿坝县 2023-04-23 00:00:00

阿坝财政局

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

 四川中梁筑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蜀金路1号3栋15层1507号

法定代表人

王小艳     

授权代表:

洪祥蓉   

联系电话:

13795601791   

被投诉人

1

四川君佳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 99 号环球广场 30 楼 13 号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28-83405243

被投诉人

2

阿坝县麦尔玛镇人民政府

地址:

阿坝县麦尔玛镇色尔底路中街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837-2485671

         我局已于2023年3月14日收到四川中梁筑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不满意四川君佳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麦尔玛镇阿布洛村街面路灯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2312023000036的质疑答复提出的投诉。经我单位审查发现该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之规定,并予以受理。

2023317日,本局向阿坝县麦尔玛镇人民政府四川君佳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送《作出说明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3 3 25日,本局收到四川君佳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寄送《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据。

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未量化、未细化,没有明确扣分情形的具体评判标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投诉请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更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不合理条款后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我局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

本项目磋商文件3.综合评分3.3.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评审因素的设置明确,并对项目实施方案、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方案评分进行了细化,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本局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依法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阿坝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阿坝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阿坝县财政局

202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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