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县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凉山州财政局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小组对你公司代理的木里县色拉尼布景区旅游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采购项目和木里县色拉尼布景区旅游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电子智慧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以及木里县色拉尼布景区旅游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景区内厨房采购项目实施了监督检查,并将有关问题移交我局处理。经我局再次调查核实发现,你公司代理的以上三个采购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一、木里县色拉尼布景区旅游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景区内厨房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1. 供应商须知附表中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未明确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违反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本项目收费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等。”
2.“采购实施计划”表中的履约验收方式与采购一体化“采购需求编制”和招标文件的履约验收方式不一致。
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采购文件应当通过审核的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编制”。
3.中标公告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未同时发中标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二、木里县色拉尼布景区旅游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成交通知书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未同时公告中标公告和发出成交通知书。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的规定
三、木里县色拉尼布景区旅游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电子智慧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该项目中标公告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未同时发中标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经我局研究决定:责令你公司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活动,并在收到本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我局综合与采监股。
木里藏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