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四川翠彤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万新四街55号
被投诉人: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南县南丝路政务中心五幢三楼
四川翠彤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对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于2023年1月19日就“2022年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项目编号:N5134272022000158)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3年2月7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投诉 人称:
在评标委员会按照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但四川省恒世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广安賨州姐妹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四川怡康源科技有限公司、凉山州和谐天使护理有限公司、四川翠彤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四川颐善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第二次报价中投标人(盖公章)处均未加盖公章,而是在投标人(盖公章)处由投标代表加盖手印。不符合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的规定。此六家公司均应为无效投标处理,故评审委员会在第二次报价符合性审查中未按照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经审查查明:
2023年1月5日,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布“2022年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1月16日,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布“2022年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3年1月30日,四川翠彤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向本机关发起书面投诉。
2023年2月8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向宁南县民政局发出《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
2023年2月8日,本机关收到被投诉人关于“2022年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N5134272022000158号)”的投诉答复及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报价一览表(第二次报价)等资料。
以上事实,有“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质疑函》、《质疑答复》、《“2022年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投诉答复》、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报价一览表(第二次报价)等在案佐证。
本机关认为:
经核实,进入评分环节的四家供应商:四川益寿苑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四川怡康源科技有限公司、凉山州和谐天使护理有限公司、四川颐善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除四川颐善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报价一览表(第二次报价)未加盖公章外,其余三家公司均在本项目报价一览表(第二次报价)单位盖章处加盖公章,不存在投诉人所称四川省恒世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广安賨州姐妹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四川怡康源科技有限公司、凉山州和谐天使护理有限公司、四川翠彤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四川颐善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第二次报价中投标人(盖公章)处均未加盖公章,而是在投标人(盖公章)处由投标代表加盖手印的情况。结合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九章 评审方法“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不存在评审委员会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的情况,投诉事项不成立。
鉴于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宁南县财政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