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藏族自治县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

木里藏族自治县 2023-03-03 00:00:00

木里县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

木里藏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12月,凉山州财政局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小组对你单位2022年实施政府采购的木里县色拉尼布景区旅游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采购项目木里县色拉尼布景区旅游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电子智慧设施设备以及木里县色拉尼布景区旅游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景区内厨房采购项目实施了监督检查,并将有关问题移交我局处理。

经我局核查发现,你单位以上三个采购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一、木里县色拉尼布景区旅游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采购项目

1、采购需求中无履约验收时间、方式、主体、内容及标准。

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履约验收方案要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采购人、...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要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不能明确客观标准、设计主观判断的,可以通过在采购人、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的规定。

2、未进行合同公告。该项目2022616日签订政府采购书面合同,四川政府采购网未进行合同公告。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条:“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的规定。

二、木里县色拉尼布景区旅游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电子智慧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1.采购需求中未明确履约验收的内容和标准。

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履约验收方案要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的规定。

2.采购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告。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1130日,合同公告的时间为2022126日,未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条:“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的规定。

三、木里县色拉尼布景区旅游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景区内厨房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中无履约验收具体内容及标准。

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履约验收方案要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要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不能明确客观标准、设计主观判断的,可以通过在采购人、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

以上三个项目存在问题、具体问题、表现形式及法律依据已通过工作底稿反馈采购代理机构。)

经我局研究决定:责令你单位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收到本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我局综合与采监股

木里藏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3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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