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乐市财政采〔2023〕2号)

乐山市市本级 2023-02-20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2000227

二、项目名称: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山市市本级重点区域2021-2023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全成多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6号之11四楼。

   被投诉人: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天府三街69号新希望国际B座1栋21楼2107-2109号。

   被投诉人: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所地: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四、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9日,市自然资源局委托重德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山市市本级重点区域2021-2023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3年1月11日,重德公司收到全成公司提出的质疑,质疑内容为:开标程序不符合法定开标程序,开标时间未到并且全部供应商未到齐的情况下提前开标。2023年1月19日,全成公司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与质疑事项相同。被投诉人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书面答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投诉人广州全成多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诉成立,本次中标结果无效,该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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